招生名額:22名
報名資格
- 在公私立相關機構(公司)任職一年以上,且具有下列第二或第三項資格者。
- 獲有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各學系學士學位者。
- 以同等學力報考者,須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符合本所報考資格之規定,年資計算至104年9 月1 日止,累計年資滿一年以上者。
須繳交審查資料
- 相關工作經驗年資影本
- 畢業資格證書影本
- 專業工作、成就證明(個人職務及表現、獲獎紀錄、創作、專利發明、表演、發表及著作等,服務單位之推薦函,其他足資證明個人專業工作成就之資料)影本。
- 學習知能與相關特殊表現證明(自傳或專業心得報告,讀書計畫或研究計畫,相關之特殊表現,其他足資證明之資料)影本。
以上全部資料請以 A4 尺寸影印3 份
資料審查(50%):學經歷及專業表現成就
面試(50%):104年3月7日(星期六)
錄取標準
成績加總後,按總分順序擇優錄取;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總分相同者,則以面試成績較高者錄取,如又相同則以審查成績較高者錄取,錄取標準由招生委員會決定之。
修業年限:二年至五年
應修學分
必須修畢課程至少 26 學分及碩士論文6 學分,總學分至少32 學分方得畢業。
備 註
- 課程時間安排於夜間、週六、週日或寒暑假期間為原則,論文研究得於日間(星期一至星期五)到校進行。
- 非相關學系畢業或以同等學力考入本系碩專班者,所應補修之學科與學分得由本校(所)視實際需要自訂,列為必修,但不列 入碩專班學分計算。
- 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聯絡人及詢問電話
沈承德 助教
07-3121101 ext.2737#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