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試
招生名額
一般生 5名
報名期間
105年10月21~11月3日
報名資格
- 凡各大學各學系畢業生(含應屆或同等學力),操行成績平均甲等(或達 80 分)及歷年學業成績(或在校學業成績)平均達 70 分(含)以上者。
- 以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學歷報考者,其歷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 或 GPA3.0(含)以上者。其畢業文憑及成績單需經我國駐外單位公證或蓋原外國學校之騎縫章。
繳交資料
- 報名表。
- 在校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單一式 3 份(正本 1 份及影本 2 份),學業成績單須註明有學業成績總平均及在全班人數之排名百分比。
- 自傳(含個人之研究興趣及志向,限 A4紙 5頁為限)一式 3份。
- 其他優異表現之證明(例如各種獎勵、學術論文的發表、英文檢定證明等)一式 3 份。
成績計算標準
- 不考筆試。
- 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佔甄試成績 30%,面試總平均成績佔甄試成績70%。
- 以總成績高低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較高者錄取,面試成績相同時,由出席委員投票決定。
甄試日期及地點
- 甄試時間:105年 11月 21日(星期一)
- 甄試地點:國際研究大樓 7樓 共同討論室5
各所甄試聯絡人及電話
陳宴芳小姐
(07)312-1101轉 2646轉 612
考試入學
系所別
運動醫學系碩士班
招生名額
一般生4 名
報名資格
1.獲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各學系學士學位者。
2.以同等學力報考者,須符合教育部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需繳交審查資料
1.原就讀學校兩位教師推薦函各 1 份或目前工作單位主管推薦函 1份。
2.在校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單 (正本 1 份及影本 2 份),學業成績單需註明有學業成績總平均及在全班人數之排名百分比。
3.自傳(含個人之研究興趣及志向,限 A4 紙 5 頁為限)。
4.其他優異表現之證明(例如各種獎勵、學術論文的發表、英文檢定證明等)。
以上全部資料請以 A4 尺寸影印 3 份
書面審查(40%)
學經歷及專業表現成就
面試(60%)
106年3月6日(星期一)地點:與面試時間表一同公布
錄取標準
1.不考筆試,以總成績高低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較高者錄取,面試成績相同時,由出席委員投票決定。
2.考生面試成績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3.考入本系碩士班者,所應補修之基礎學科與學分,得由本校(系)視實際需要自訂,列為必修,但不列入碩士班學分計算。
聯絡人及詢問電話
陳宴芳小姐
(07) 3121101轉2646轉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