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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30-3/2(逾期不予受理)
本學系學士班三年級學生須修完前五學期之必修科目之學分,且前五學期之學期平均成績70分(含)以上或學期成績總名次列在學生數前百分之五十內,始得於第六學期開學前向本學系提出申請。
一、申請書一份(申請書格式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 。
二、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需註明總平均及教務處之全班排名證明)。
三、推薦信。
四、研究報告。
五、讀書計畫。
六、其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