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授證檢定相關資訊】
● 報名資格:
(一) 初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二) 中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經初級指導員檢定合格及一年以上指導經驗,或大學體育運動相關系、所畢業。
● 報考費用:初級3,000元整、中級4,000元整(補考學科或術科任一科者:費用減半)
● 報名應備資料:
各項資料 |
初級 |
中級 |
說明 |
二吋證件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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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證件照相片(清晰之JPG圖檔,請勿翻拍照片) |
身分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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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或居留證正面(PDF檔,掃描需為彩色新式國民身分證且清晰) |
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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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檔,同等學歷證明文件應加蓋原畢業學校證明戳印,否則不予受理報名 △:中級報名,僅採「大學體育運動相關系、所畢業」報名者,需檢附「畢業證書」。 |
CPR心肺復甦術合格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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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效期限內之「CPR心肺復甦術合格證明」正面與反面(PDF檔,需經學科與術科檢定,若為研習時數、研習證明或參加證明者請連同學科與術科檢定證明一併上傳 ● 有效期限規定:於112年6月30日(含)前檢定者有效期限須至112年7月31日(含)以後,於112年7月1日(含)後檢定者有效期限須至112年12月31日(含)以後)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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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開始前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第四條」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簡稱良民證,PDF檔,掃描需為彩色且清晰;正本請於參與檢定考試當日繳回,或寄送至116台北郵政97-46號信箱) |
「初級及一年以上經驗」或「體育運動相關系、所畢業」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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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經初級指導員檢定合格及一年以上指導經驗」報名者,請檢附未逾期之初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合格證書暨一年以上指導經驗證明(PDF檔,取證後之一年指導經驗) ● 採「大學體育運動相關系、所畢業」報名者,請檢附「畢業證書」(系、所名稱應具「體育或運動」;PDF檔。),若因在學期間系、所更名者,其畢業證書詳列或註明原系、所名稱具「體育或運動」者,亦符合報考資格。 |
● 報名日期: 請參考簡章附件7。
● 報名方式與流程:
請至i運動資訊平臺註冊會員與認證以進行報名,詳細報考資訊請參考附件簡章。
檢定報名操作說明→請點這裡
●有問題可以洽電:
◎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02-77378089、02-23660812#210殷小姐、#122洪小姐
◎中華民國體育學會
02-77496876蔣小姐、02-77496878李先生 或 至體適能指導員官方臉書粉絲團連絡小編喔!
◎各縣市政府:請參考簡章附件7。
※更新公告:
1. 宜蘭縣政府聯絡人電話修改為03-925-1000 #2641
2. 「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檢定主辦單位」4/22-4/23辦理強化課程地點修改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116台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8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