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持有教育部體育署所核發之初、中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書人員累積證書效期展延所需之專業能力點數,該署爰依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111年度國民體適能指導員精進研習課程」實施計畫,全程參與者除將核發研習證書外,並以每小時0.5點之方式計算,授予渠等專業能力點數。
1. 初級課程:常見運動傷害之預防及改善策略。
2. 中級課程:運動健康促進與運動保健及安全。
1. 111年11月5日(星期六)於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2. 111年11月6日(星期日)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3. 111年11月12日(星期六)於國立臺南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