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缺名稱:
防護人員共1名。
二、工作地點:
高雄市
三、報名日期:
自108年9月24日至 9月30日止(延長公告)
四、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物理治療、醫學運動保健、傷害防護或體育相關科系以上畢業【提供畢業證書影本】。
2.須具備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或體育署(或體委會)核發之運動防護員證照【提供證照影本】;必須具備二者之一。
3.具流利英文會話、書寫、閱讀能力及其他專業證照【提供相關證明】尤佳。
五、工作項目
1.負責運動傷害防護、貼紮預防、運動恢復工作。
2.紀錄、整理及統計各項業務資料。
3.假日及夜間輪值。
4.運動傷害發生須送醫院急診時之陪同就診。
5.隨隊支援運動傷害防護工作。
6.申請與執行各項運動科學研究計畫。
7.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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