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備取期間為六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工作地址:骨科部、復健部
工作項目:
(一) 運動傷害之預防。
(二) 從事體育運動者之健康管理。
(三) 運動傷害之辨別與評估及送醫前之緊急處理。
(四) 運動傷害後之防護及保健。
(五)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運動防護事務。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運動保健、體育、醫學、物理治療等運動傷害防護相關學系。
- 已取得教育部體育署運動傷害防護員證書。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報名方式:
- 報名日期:106年02月15日起至106年 03月17日止 (郵戳為憑)
- 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連同以下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合於條件者甄試日期另函或電話通知,條件不合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檢附資料:
(一) 畢業證書
(二) 教育部體育署運動防護員證書
(三) 甄試報名表,請貼脫帽照片一張(請至本院網頁首頁求才公告下載填寫),請務必註明聯絡電話及可報到日期(空白處),逾期無法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四) 履歷表及自傳
(五)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六) 在學成績單
(七) 凡參與甄選者,視為同意本院辦理刑案查詢作業,並請逕至本院人事室網站/下載專區 ,下載品德查詢同意書
(請務必蓋私章),填寫後併同報名資料繳交本部。
甄選方式:
- 考試日期:另行通知
- 考試內容:筆試(70%)、口試(30%)
- 考試地點:高雄榮民總醫院骨科部
- 考試辦法及評分方式:
- (一) 先筆試再面試。
- (二) 口試內容包含儀態、應對、表達能力、態度、在學成績及特殊表現(如文獻發表,研究成果等)。
- (三) 成績計算方式:
- 口試成績為口試委員口試成績之平均。
- 錄取:依總成績順序擇優錄取。
http://www.vghks.gov.tw/News_Content.aspx?n=C03011BF96C680C4&sms=5EF61FB0D0F5B657&s=49D53CFF0297EDA9